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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美案件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高庆 根据一般民事诉讼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原告(消费者)提供在该医美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但,医美机构通常除一般医疗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外,还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证据,以巩固自己的优势诉讼地位: 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消费者提供的医美服务项目在许可证备注的诊疗科目范围内,这是为了证明不存在超范围执业问题。 ②提供该项服务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这是为了证明不存在非法行医问题。 ③提供的服务项目符合相应的医美诊疗和操作技术规范,这是为了证明不存在医疗过错问题。 ④提供的服务项目可能存在技术风险、预后、花费情况等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是为了证明不存在侵犯知情同意选择权的问题,医美机构已尽到了合理风险提示与告知义务。 ⑤如果能够提供所受损害与医美诊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专家意见,当然就更好了,更有利于推动案件朝着己方有利的方向发展。

    2022.02.22 380人收看
  • 01:38

    医美机构超范围执业的行政责任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高庆 医美科目有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根据《医美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美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美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美项目。 大部分医美机构都为获取最大利益,故铤而走险,超范围从事医美服务。例如,某医美机构《医疗执业许可证》上仅有美容外科,但却实际从事包括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的相关项目。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美机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超出登记范围从事诊疗活动,如需开展,应先进行登记。

    2022.02.22 43人收看
  • 01:38

    医美机构商业贿赂的刑事风险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高庆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医美机构最常见的就是给引流平台或渠道佣金,或者叫介绍费。法律是允许给佣金或回扣的,但必须入账,这里最大的风险来自于账外,也就是不走账。不入账的涉嫌犯罪,入账的视为合法。 医美机构应该通过内部控制制度来规范回扣的流程,让发出去的回扣都入账,列入支出,即便是对方不入账,也不涉及我方违法问题。收取佣金的企业,也应当如实入账,如涉及员工个人的绩效,可通过奖金的方式发放给员工。

    2022.02.22 24人收看
  • 01:42

    未如实告知当事人医学措施及风险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高庆 医美机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医美机构在实施医美诊疗活动过程中,应当详细向消费者或其近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并且应当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及其生理结构,说明即将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医美机构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规定,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2.22 3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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