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张鹏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乏中学生也加入到了医美的行列。而中学生一般在13岁到15岁之间,根据《民法典》规定,该年龄阶段的中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医美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美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和严重后果,是中学的心智所无法预见的,一旦发生,甚至可以毁掉一个人的一生。因此医美行为完全不属于“其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医美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学生独自做出的关于医美行为的任何同意,都需要得到其监护人的确认,在没有得到之前,是无效的。另外,医美手术是无法恢复原状的,因此事后追认也是于事无补的。 中学生不可以独自去做医美,这一点医美机构要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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